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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7/5/31 16:53:35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1419340000068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基地
2.2项目总投资:总概算人民币18078.36万元
2.3计划施工工期:16个月。
2.4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新建1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水工结构按8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164万吨,按300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岸线;管架及支架、油工艺、给排水、消防、通信、电气控制、环保等工程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共划分1个监理合同标段。
监理服务期:1施工监理期为 16个月(其中水工施工期12个月,化工石油施工期4个月),施工监理的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起算至交工验收日期止。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3.1监理资质要求:资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且大于或等于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业绩)项目监理工作。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主办方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联合体主办方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3.4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监理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6信誉: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被诉讼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被诉讼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无亏损。
3.8其他: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持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复印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资料或原件不齐的不接受报名。61日至20176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到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本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如采用联合体: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报名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IC卡号,并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2.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由联合体主办人出具。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由联合体主办人出具。
6.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由联合体主办人出具。
4.2投标报名费100元,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62710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40分至 10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招标单位: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69-82172116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工联系电话:020-37871723
3.招标监督机构: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769-22002316
日期:2017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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