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教财基[2012]5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现对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口腔医院改造四期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口腔医院改造四期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
三、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613593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四、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沙大道31号
五、 工程概算投资额:3244.176588万元
六、 资金来源:大部分自筹资金、财政补贴(1200万元)
七、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为羊城医院门诊大楼、实验室、手术室(ICU洁净系统)、消毒供应室、X光室等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897.5平方米。
3、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2年 12 月 21 日至2012 年 12 月2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 12 月 2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
电 话:020-61359317
地 址:广州市黄沙大道31号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招标单位: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