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中山路周边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中山路,越秀区中南部,东起广州大道中(中山一立交),西至人民路,8个微改造旧社区分布在中山路周边。。
1.1.3 设计范围:工程勘察、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等。
勘察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建筑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和内容:中山路周边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范围涵盖中山路越秀区示范段(中山一路至中山六路)以及周边8个老旧社区,分别为大塘街农讲所片区(二期)、大塘街秉政社区、农林街竹丝岗社区、农林街农林上社区、农林街竹丝岗二马路社区、农林街中山二路社区、农林街马棚岗社区和六榕街文园巷社区。总改造面积约2256000平方米。其中中山路越秀区示范段(中山一路至中山六路)按高标准的建筑外部环境设计要求进行公共空间设计。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本体改造(沿街广告牌整治、统一空调机位、维修或更换防盗网、楼道粉刷、增加楼梯扶手、建筑物外立面喷涂等和小区公共部分改造(社区雨污分流、“三线”整治、维修破损道路、提升绿化、安装宣传栏及文体健身设施等)。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其中包括地下管线摸查,6.24km的三线下地测量,线路工程测量,改造范围内道路全要素内容的摸查,改造中牵涉或者受影响的全部设施摸查,不能因为遗漏部分设施而影响下一步设计工作;工程估算金额为8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548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25年(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编制竣工图。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种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道路(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道路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如不同时具备第1.2.3条(1)和(2)点资质方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三家单位(即两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如组成联合体的,由承接部分或全部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9 时 30分至2018年5月 31 日 16 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设计费为314.3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64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94.7万元((其中包含1、工程设计费为249.75万元;2、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24.97万元;3、竣工图编制费19.98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最终费用按财政评审为准,本工程专业系数暂定为:1.0,复杂系数暂定为:1.0,附加系数暂定为:1.2)。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电话:020-87658896
地址: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1.6.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1.7.3 联系人:江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658896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9楼
1.8.3 联系人:王 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7871723
1.8.5 传真号码:020-38377376
1.8.6 电子邮箱:1252734560@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100、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牛乳基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66890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