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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尧溪村等35个垦造水田项目(青溪镇、光德镇)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8/9/5 16:53: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尧溪村等35个垦造水田项目(青溪镇、光德镇)EPC总承包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8〕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解决,招标人为大埔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843.16亩,预计新增水田面积514.04亩。
2.2招标模式:采用EPC总承包。
2.3工期要求:总工期 125日历天。(设计工期:合计 15 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施工工期:合计11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投标人送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设计(含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验收及工程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资料整理、上图入库、信息统计工作等)及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设备、标识设定、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工程内容)。
2.5建设地点:
青溪镇(青峰村、下坪沙村、祝丰村、下坪沙村邹张屋、铁流)、光德镇(澄坑村、砂坪村茅坪里、上隔)共2个镇,5个行政村;
2.6招标参考价:总投资额13404.4万元,本项目总投资约2456.21万元,设计费约82.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388.32万元,不含土地租金、附着补偿和工作经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施工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施工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土地规划类或土地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无在建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或土地规划类或土地管理类中级工程师职称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A类);
设计负责人:具有土地规划类或土地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
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9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体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需提供上述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内(2018年5-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5投标人施工单位报名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
3.6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通报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7投标人(联合体其中一方)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高标准基本农田(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垦造水田建设工程施工或规划设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5.报名阶段需提供本公告所需的资料方可以完成报名流程,拒绝资料不齐者报名。
6.踏勘现场
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及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踏勘,踏勘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各地村民配合施工等情况,投标人应充分重视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于工作时间先到招标代理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鸿达路鸿达商务楼2楼,联系电话:0753-2114888)验证身份证及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三),再到项目实施地点了解现场情况(现场踏勘证明书须当地村委加盖公章),最终交给招标人在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确认。

4.资格审查要求及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其中《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报名资料由联合体各成员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亲自提交。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投标者,由投标人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于2018年9月5日~ 9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 35 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作弃权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 09 时35分至 10 时00分,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三楼综合培训室(3F) 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2018 年 9 月 28 日 10 时举行开标评标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埔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 大埔县湖寮镇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753-5556211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人:邓先生/古小姐 电话:020-37871723

日期: 2018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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