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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智慧城核心区——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三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材料、建筑节能、电气材料、智能建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10/29 16:05:00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天河智慧城核心区——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三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材料、建筑节能、电气材料、智能建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天河智慧城核心区——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三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材料、建筑节能、电气材料、智能建筑)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721559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三、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高唐软件产业基地。单体一幢建筑面积为72847平方米。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31712.7平方米;地下4层,建筑面积40670.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孵化中心展示厅、会议室、报告厅、公共服务用房、研发孵化用房、停车场和设备用房等。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东北角。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第三方检测应承担对建筑工程质量具有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电气材料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具体检测项目与数量按实结算,且应满足工程验收。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市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5)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41.846万元。
七、服务工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领域范围覆盖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九、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5 日,上午: 9:30 - 11:30,下午: 14:00 - 16:00。(节假日除外)(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天)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9楼)
3、投标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售后不退。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3721559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9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天河智慧城核心区——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三期)工程第三方检测(材料、建筑节能、电气材料、智能建筑)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总价表
序号 单位工程 金额(元) 备注
1 材料检测 59100  
2 建筑节能检测 195700  
3 电气材料检测 58260  
4 智能建筑检测 105400  
合计 41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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