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新塘镇2018-2021年农村村道路灯维护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择优得分
|
1
|
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
无
|
|
2
|
茂名建筑集团第三有限公司
|
合格
|
无
|
|
3
|
广东晖华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
无
|
|
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14日00:00至 2018 年12月17日24: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2772011
联系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