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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龙岗学校学生宿舍楼重建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9/1/28 11:58: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龙岗学校学生宿舍楼重建及附属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8]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顺县龙岗学校,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丰顺县龙岗镇松江村龙岗学校校园内;
工程概况:该工程总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原址重建一栋3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 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安费用:项目预算总投资约494.0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4779066.0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含二级)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2.3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4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5 为加强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力度,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备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3.3 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6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二代身份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近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建筑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二代身份证、近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近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9)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及二代身份证、近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10)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2)具备符合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并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投标报名承诺书》;
(13)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省外企业则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 4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02 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栏目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丰顺县龙岗学校
办公地点:丰顺县龙岗镇松江村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3-627000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人: 古小姐 联系电话: 0753-2114888


日期: 2019 年 1 月 28 日














附表一:
投标报名承诺书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和理解了 丰顺县龙岗学校学生宿舍楼重建及附属工程 的招标公告和招标内容,理解项目的重要性,我公司理解且响应你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防止各种围标、串标、卖标行为,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而提出的以下几点要求,我公司做出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保证中标之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到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周到招标人管理处签到一次,整个施工期内接受发包人或有关监督及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若被检查到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未全部在场,同意接受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单位按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一切法律后果。
为提升本工程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本单位自愿做出本页内容所有承诺,任何资料有虚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同意按“广东省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处罚与认定,同时接受被上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及一切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企业技术负责人: (签名) 项目负责人: (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名) 专职安全员: (签名)
施工员: (签名) 质检员(质量员): (签名)
材料员: (签名) 资料员: (签名)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人对资料的审核情况及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须在2019年1月28日至1月31日16:00前(逾期不予办理)组织以上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人员职称证、毕业证、岗位证(或注册证)到招标人办公地点现场签署,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有关规定要求作出响应承诺并将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承诺书放置投标报名文件中,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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