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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新收弃婴童观察楼(富力慈善楼)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2/28 17:21:09
根据穂财评审〔2018〕42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现对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新收弃婴童观察楼(富力慈善楼)维修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新收弃婴童观察楼(富力慈善楼)维修工程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373050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湖路233号自编16号
四、项目概况:项目为一栋新收弃婴童观察楼,总建筑面积 5601 平方米,总层高为 6 层, 总高度约 28 米,最大跨度6.6米。本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给水排水系统、热水管网、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室内照明系统、空调系统、低压配电系统、抽送风系统、室内地面地板、内墙面层、天花板、门窗装饰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 招标内容、规模:项目为一栋新收弃婴童观察楼,总建筑面积 5601 平方米,总层高为 6 层, 总高度约 28 米,最大跨度6.6米。本项目维修改造内容包括给水排水系统、热水管网、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室内照明系统、空调系统、低压配电系统、抽送风系统、室内地面地板、内墙面层、天花板、门窗装饰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总招标控制价:¥835.718677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2月28日 17 时 00分至2019年3月25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3月25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10时30分第6开标室。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3月25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11时30分,第6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9年3月25日11时30分,第6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 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2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3. 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文)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及企业聘书;取自企业库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廉洁承诺书。
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诚信档案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为准),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子注册证书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异议受理电话:020-37305019,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湖路233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一、 不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不以任何名义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招标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四、 不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六、不出现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七、不出现围标或串标情形。
八、不出现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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