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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国际内部员工厨房餐厅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9/10/24 16:30:43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现对中新国际内部员工厨房餐厅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中新国际内部员工厨房餐厅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6626209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8号。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内,整个改造面积约500平方米,其中厨房约100平方米,餐厅及其它约40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是改造现有厨房和餐厅,根据现场重新设计并施工给排水管网、电气、排油烟管道等内容,并采购相应一批厨房设备并安装,改造内容详见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JHQY2019150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中新国际内部员工厨房餐厅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等工作。
(2)工程施工范围:经业主确认的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3)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管理目标
(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3)工期目标:总工期:50 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
1、设计工期: 12 日历天。具体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定稿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内、编制完成概算并进行财政评审。
3、施工工期:30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23时59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1月1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煤炭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及补充公告。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地点: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9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未达到要求,则不接受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三);
(三)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原件核查;
5、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
4.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含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⑴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或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均不多于一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⑵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执业能力、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企业业绩、注册资本、财务状况、企业获奖业绩等指标,施工部分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部分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或U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费用。
1、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3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2.7万元。
2、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3、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4、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下浮率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服务单位:  无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异议受理电话: 020-66262096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三路8号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jhgl.com/)发布,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月24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中新国际内部员工厨房餐厅改造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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