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自来水厂扩容工程已由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春发改农经[2020]89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核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阳春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春市自来水厂扩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该项目拟新建规模20万立方米/天取水系统、7万立方米/天常规处理系统、15万立方米/天配套污泥处理系统、15万立方米/天的消毒加药脱水系统及改造取水泵站,达到15万立方米/天的供水规模等。
2.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优化,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专家评审、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2)该部分工程的管材采购;(3)该部分工程的建安工程施工。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移民等费用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内。具体工程范围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勘察设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市政(给、排水)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5、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6、
(二)施工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外省企业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施工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
(三)其他要求
1、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由不多于3家(施工、勘察、设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由其承担施工任务;
(二)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如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原件(如需要);
(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施工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须提供的资料:
1、总承包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招标人:阳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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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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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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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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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662- 77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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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14579128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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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包括工程价款接收等有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 。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登记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