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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保障房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基坑支护监测服务
时间:2014/1/8 9:52:15

根据增发改投资[2013]363和工程建设需要,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现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保障房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基坑支护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与监督人:

招标人: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26062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林     联系电话:020-37871723-806 /13145791285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二、项目名称: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保障房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基坑支护监测服务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大道南侧、新惠路西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5.76m2,占地约236.464亩,总建筑面积约54.4m2,其中住宅约28.63m2,商业及配套用房约8.88m2,学校(小学、幼儿园)约1.38m2,地下车库及架空层约15.52m2

四、资金来源:

财政划拨。

五、工程地点: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大道南侧、新惠路西侧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本项目基坑总面积约80000平方米,基坑总周长约1700米,开挖深度约10.1米;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为施工安全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招标内容:

1、基坑监测点材料购置和设置:(1)基准点;(2)顶部水平、竖向位移监测点;(3)地下水位监测点;(4)锚索应力监测点;(5)周边道路沉降监测点。

注明:为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节点要求,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测斜管的材料购置和设置工作不在本次招标内容,该测斜管的材料购置和设置工作已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图二的技术要求实施完成。

2、基坑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顶部水平位移监测;(2)顶部竖向位移监测;(3)深层水平位移监测;(4)地下水位监测;(5)锚索应力监测;(6)周边道路沉降监测。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作为信息化管理试点工程,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500,693.45 元。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和最高综合单价,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最高综合单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八、服务周期: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基坑回填完成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一)投标报名及购买时间:2014  1 132014 1    17(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报名窗口3(增城市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108号)。

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一式2份);

(三)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四)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请密切留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交易工具箱”中的“工作安排”栏目。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请密切留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交易工具箱”中的“工作安排”栏目。       

(三)开标地点:请密切留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交易工具箱”中的“工作安排”栏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工程监测内容);

(四)投标人20087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同类监测项目业绩)。

(五)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六)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七)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话:020-82606289       

             址:增城市新塘镇香山大道2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保障房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基坑支护监测服务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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