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用小额服务企业库建库项目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沙区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南建[2014]]415号)规定,广州市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因发展业务需要公开招标,组建与业务相关的单项合同投资估算10万元以下的小额服务企业库,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39065653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拆电话:020-3991064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用小额服务企业库建库项目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政府筹资或自筹资金
三、建库内容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常用小额服务企业库,按专业类别分为11个类库别:(1房屋安全鉴定库、2白蚁防治库、3工程设计库、4工程勘察库、5招标代理库、6工程检测(测量)库、7工程监理库、8水土保持监测库、9维修与养护库、10环境绿化库、11电力工程设计库)。
对于按照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项合同投资估算10万元以下的小额服务项目,招标单位将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要求,直接在相应的小额服务企业库里的单位中按规定程序选出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入库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入库申请人已按照附表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资格审查申请函》;
5、资质要求:
1)房屋安全鉴定库:具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含各区分局)核发的《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
2)白蚁防治库:具有白蚁协会核发的白蚁防治或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资质证书;
3)工程设计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房屋、市政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勘察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5)招标代理库: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6)工程检测(测量)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②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其中三项:a.地基与基础;b.市政和路桥工程;c.建筑幕墙和门窗;d.建筑结构及构配件;e.智能建筑;f.基坑、地基、建(构)筑物和路桥监测;g.建筑材料);
7)工程监理库: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水土保持监测库具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的乙级或以上资质,且需在广东省水利厅登记备案(已备案的单位可在广东省水土保持网中查询该单位的基本情况);
9)维修与养护库: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用于物业、商铺、南沙体育馆等);
10)环境绿化库:绿化管养单位需持有三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用于物业、商铺、南沙体育馆等);
11)电力工程设计库:具有电力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申报常用小额服务企业库的单位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IC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2年1月至今)在内独立完成至少一项符合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7、企业在广州市的办公场所及设施情况(如为企业自有,则应提供房产证;如为租赁,则应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并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及必要的设备、软件(如为企业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申请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没有被有关行政或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不良情况报告,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诚信纪录。
11、入库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建库工作,且与建设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入库申请人已按照附表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入库申请人声明》;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由广州市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接受南沙区委、区政府和监察、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3)本次招标服务企业库分11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选取5~12家单位入库;若首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5家,则重新公告,二次公告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仍不足3家的,则建库失败;若首次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5家(包括5家),二次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3家(包括3家),但不超过12家,则全部入库;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12家,则按照择优表(附表七)进行择优选取12家单位入库,余下单位若超过6家,则另按择优排名选择6家备选入库单位,不足6家的则全部入选备选。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的,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六、参加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入库申请人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原件等以备审查。
注:报名时未能按《入库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提供原件核对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七、入库单位的管理: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这些管理制度、方法,接受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督。本项目的有效期为两年。
八、其他说明:
1、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入库申请人报名资格。
2、若入库申请人同时递交两个或以上专业企业库入库申请则需分别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3、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封面格式见附表七,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4、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5、入库申请人可以就本公告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6、广州市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用小额服务企业库工作期限 :两年,具体生效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九、入库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 8 号窗口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报名时需分专业库类别缴纳报名费及资格审查文件版权费人民币300元。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同时进行,时间为:
2015年7月8 日~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4日
上午10:00时至11:30 ,下午14:00至15:00
十、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宁工
联系电话: 020-37871723
日 期:2015年6月26日
(详细内容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