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库公告内容调整如下:
1、本项目建库公告第四点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5条第8项原内容“水土保持监测库具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的乙级或以上资质,且需在广东省水利厅登记备案(已备案的单位可在广东省水土保持网中查询该单位的基本情况);”
修改为:“水土保持监测库具有:国家水利部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且需在广东省水利厅登记备案(已备案的单位可在广东省水土保持网中查询该单位的基本情况);”。
2、本项目建库公告附表二资格审查表第七点原内容“资审文件份数:一正,两副……”
修改为:“一正本,一副本……”
3、原建库公告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建库公告。
广州市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