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GD-2016-0506
各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今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化工石化医药)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能力需覆盖广东省21个地市;
3.6至少配备3名以上环境评价工程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现修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今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原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52号9号楼12楼 邮 编:510075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0-37871723 传 真:020-38377376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