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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馆地块建构筑物拆卸工程
时间:2014/9/1 17:19:17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的委托,对广州美术馆地块建构筑物拆卸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JHCG2014003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0901日至20140905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DJHCG20140030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美术馆地块建构筑物拆卸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1(土地)

5.采购预算:122.4475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拆除面积

预算价

1

海珠区广州美术馆地块建筑物拆卸

26000

1224475.2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供应商资格:

7.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7.5参与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7.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或注册证、专职安全员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供应商满足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不予接受报名,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0901起至20140922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1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4923(星期二)上午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12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4923(星期二)上午930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水荫路52号大院91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余日照

电话:020-37871723                     电话:020-84026356

传真:020-38377376                     传真:020-84026356

联系地址:广州市水荫路5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大   912                             56-58号二楼

邮编:510095                           邮编:51023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0301014170031562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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