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西街10-11号楼维修提升项目已由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陕机事函〔2021〕233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1 招标人: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2.2 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西街10-11号楼维修提升项目
2.3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西街10-11号楼
2.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西街10-11号楼进行维修提升以及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绿化,总建筑面积1817平方米,项目总预算1203.98万元,项目维修提升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筑工程、(二)结构工程、(三)给排水工程、(四)暖通工程、(五)电气工程、(六)燃气工程、(七)室外工程、(八)维修改造后的装饰装修。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代建项目控制目标:工期:365天;规模:总建筑面积1817平方米,项目总预算1203.98万元;投资:控制在批复范围内。
2.7 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达到合格。
2.8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管理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服务周期: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365日;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按合同约定向项目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项目情况:无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1具备项目管理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代建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代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代建项目经理应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3.2.2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2.3 具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职称以上。
以上拟派代建项目经理及专业负责人的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登记),提供2021年5月-2021年10月(近半年内)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及代建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查询页面(http://qyk.gzcc.gov.cn/qyww/wz/view/sccx/QyxxServlet)”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的机构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R4.1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R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30分前,将纸质文件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R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系人:李致 ,电话:029-86320615 。
招标人:
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西街10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57304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九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电子邮箱:554138294@qq.com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代建服务招标的投标报名。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成员: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代建单位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牵头人应为承担项目管理职责的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代建单位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
5、(牵头人单位名称)公司作为联合体代表,有权代表联合体与其他业务合作方签订相关业务协议、合同。联合体代表履行义务和责任时,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代表在投标活动过程中以及在以后的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为是我们联合体各成员公司的行为,与各联合体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们联合体各成员和我们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将承担联合体代表行为的一切及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6、联合体成员承诺同时共同的和个别的承担责任。
7、联合体中各成员承诺同时共同的和个别的为某联合体成员撤出后合同事实承担法律责任。
8、我们联合体投标时,将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代表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无论以哪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对我们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9、如果我们联合体中标,我们联合体各成员承诺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共同签订有关书面合同和履行义务。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联络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10、联合体组织机构
联合体组建(联合名称)领导小组,由各方主要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
①对联合体内的重大问题进行商讨和决策;
②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工作,对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和管理;
11、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组建项目部。
12、未尽事宜,各方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商榷,有关事项记入备忘录或补充协议。
1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4、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